開篇先來靈魂三問,什麽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為什麽要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哪些生態環境損害情形需要賠償?帶著這些疑問,一起來了解下,《民法典》中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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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嗎?以前打傷人要賠,現在損害了環境也要賠!真的假的?有法律依據嗎?
以前沒有,現在還真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章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生態環境能夠修複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承擔修複責任。侵權人在期限內未修複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複,所需費用由侵權人負擔。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條又專門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損失和費用的範圍作了明確: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下列損失和費用。
1、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複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
2、生態環境功能永久性損害造成的損失;
3、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費用;
4、清除汙染、修複生態環境費用;
5、防止損害的發生和擴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三個小常識請牢記
01什麽是生態環境損害?
是指因汙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環境要素和植物、動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變,以及上述要素構成的生態係統功能退化。
02為什麽要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由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承擔賠償責任,修複受損生態環境,有助於破解“環境汙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局,保護和改善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環境。正所謂:環境有價,損害擔責。
03哪些生態環境損害情形需要賠償?
主要包括三種情形:
1.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
2.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開發區發生環境汙染、生態破壞事件的;
3.發生嚴重影響生態環境後果的。
問:現在明白遼——《民法典》頒布以後,汙染環境不但會接受行政處罰,還要承擔環境賠償修複責任!
答:是的圖片這就告誡蘑菇视频真人版公民和法人組織,要更加牢固地樹立保護環境的法律意識,任何時候都不能汙染環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