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州大力治理水環境,還市民綠水青山。在市人大常委會報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的《廣州市水域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針對向水域丟棄、傾倒垃圾等行為,罰款等處罰力度明顯提升,增加了汙染水域的犯罪成本。
《廣州市水域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對四類行為作出界定,並分別列明相應的處罰標準——
向水域丟棄瓜果皮核、紙屑、煙蒂、包裝袋、發泡飯盒、飲料瓶罐等生活垃圾和花草樹木的枝葉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二百元以下罰款;
向水域傾倒瓜果皮核、紙屑、煙蒂、包裝袋、發泡飯盒、飲料瓶罐等生活垃圾和花草樹木的枝葉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汙染,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向水域傾倒或者排放糞便、淤泥、未進行沉澱處理的泥漿水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汙染,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向水域拋棄動物屍體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汙染,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對比發現,比起過往罰則,新條例的處罰力度大大提高。以“向水域傾倒生活垃圾”為例,罰款金額從“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提高至“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管理條例第十九條還規定,各類船舶進入廣州水域時,產權人和經營管理人不得開放、使用直排式廁所。在本市景觀水域內從事客運、旅遊、觀光、娛樂等服務的船舶不得設置直排式廁所。
省人大環境資源委在《關於水汙染防治專題詢問指出的八個方麵具體問題整改情況的調研報告》中介紹,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就廣東水汙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了專題詢問,並提出著力解決八個方麵的具體問題,涉及20個市,共計問題86項。經匯總,截至2020年3月底,已完成問題整改52項,其餘問題整改正在推進中。
截至2020年3月底,全省納入國家監管平台的城市黑臭水體有525個,473個達到“初見成效”,黑臭消除比例為90.1%。
其中,梅州、清遠、揭陽3市黑臭水體整治消除比例分別為100%、100%、80%,打破“消除比例為0”的紀錄。惠州、東莞等11市已全部消除黑臭水體。汕頭、中山、陽江、湛江、揭陽、雲浮6市的黑臭水體消除比例不足90%,當中汕頭、陽江不足40%。